目前,全市共登记4746家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1614家,社会服务机构3130家,基金会2家。市级社会组织982家,其中社会团体496家,社会服务机构484家,基金会2家。业务范围涉及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法律、慈善等领域。
据统计,2017年至2019年,北京、天津、河北以及保定市属的108家社会组织,积极对接阜平、涞源、涞水、曲阳、易县、唐县、顺平、望都、博野9个县,在教育扶贫、产业扶贫、项目扶贫、物资扶贫四个领域,先后投入资金3049万元,资助项目105个,受益人数12.8万人,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6万户。通过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有效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受助贫困群众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为更加有效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的积极作用,市民政局扎实开展社会组织跟党走——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取得显着成效。
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在阜平县捐资助学100万元,每年资助13个乡镇10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每名大学生受捐1万元,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河北省河南商会、河北省三强公益慈善基金会、河北省浙江商会各捐助100万元,在顺平县杨家台村建设旅游服务综合体项目、传统村落改造项目和亲水文化长廊项目,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该村形成了具有太行山古村落特色的民俗民居景观。
保定市铿锵玫瑰创业联合会在8个县20个村开展了“点对点”脱贫帮扶,在消费扶贫、物资捐赠、助学助教、助困助老等领域投入资金155万元,对接贫困户3230户,受益人口1.3万人。
这些社会组织的扶贫行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据了解,下一步工作中,市民政局将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施策的原则,重点引导社会组织对接已发布的扶贫项目,发挥社会组织扶贫主力军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发动会员企业参与贫困地区产业项目建设,在种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引导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机构吸纳贫困地区人员就业,为贫困人口提供免费培训;引导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对接全市未脱贫人口的扶贫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答记者问
问题一: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主要从哪几个方面开展?
保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轩:
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一是产业扶贫。引导各地社会组织发挥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加快发展特色种植业、林果业、家庭手工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围绕市场需求,通过代销、委托加工、包销等方式,在贫困村建立扶贫车间,发展家庭手工业,带动贫困户就地稳定就业。
二是教育扶贫。动员教育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扶贫助学等项目,积极帮助贫困地区改善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中的教学和生活设施;通过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学习掌握职业技能、致富技术,增强就业能力。科技服务类社会组织深入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支教,提高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健康扶贫。号召医疗卫生类社会组织积极发挥技术专长,通过开展巡回医疗、送药下乡、免费体检等扶贫活动,帮助贫困群众及时解决病痛。通过捐赠医疗器械设备,帮助乡村卫生院、卫生所改善医疗条件和基层设施,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四是易地扶贫搬迁。市县级社会组织通过发挥专项建设规划、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方面的优势,帮助搬迁群众发展生产、促进就业,促进搬迁群众融合适应,提高脱贫能力。
五是其他扶贫活动。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产业信息汇集、行业资源聚集、专业人才密集等优势,助推劳务输出就业扶贫;助力贫困地区水利交通建设、危房改造、文化建设等;参与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评估,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问题二: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方面,市民政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振山:
今年我们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大力开展“京津冀保社会组织跟党走—助力脱贫攻坚行动”,采取“多只手拉一只手”的方式进行帮扶,全力以赴帮助全市未脱贫人口如期脱贫。
目前各项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一是积极与市扶贫办沟通协调,在9个贫困县中筛选了173个脱贫项目,主要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助学、助困、助残、助老等多个领域,为各地社会组织对接提供了方便,实现了点对点对接、精准对接,对接率大大提高。
二是今年5、6月份,我局主动到北京市民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就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有效对接,双方各自介绍了帮扶与受助的相关情况,并递交了“保定市脱贫攻坚项目册”。京津两地民政部门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京津冀一体化的要求,尽早尽快动员北京、天津的社会组织到保定市9个贫困县搞好对接开展帮扶活动,为脱贫工作助力。
三是积极主动向省民政厅汇报我市脱贫工作,努力争取省级社会组织更大的支持和帮助。今年5月份,省民政厅在“京津冀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专题网站”,对我市9个贫困县筛选的173个社会组织助力脱贫项目进行公示,为各地社会组织对接提供了工作平台。
四是动员全市有爱心、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今年以来,先后5次对全市200家社会组织进行再引导再动员,极大调动了社会组织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目前市县参与扶贫的社会组织134家,资助项目145个,资助资金378万元,受益人数1.77万人。
五是以市民政局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动员社会组织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全市非贫困县(市、区)的社会组织主动对口帮扶9个贫困县的扶贫项目和贫困户。各县(市、区)按照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所属社会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这些举措的实施,有效引导各地社会组织多层次、广领域、全方位的对接帮扶,形成了“多只手拉一只手”多方齐帮的工作局面,帮扶成效日益凸显,工作形势越来越好。
问题三:下步在这项工作中,如何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行为?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处长李长栓:
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踊跃投身脱贫攻坚事业,在动员社会帮扶资源、推动扶贫创新、关心关爱困难群众、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好的是主流。但同时,也存在个别社会组织打着扶贫旗号敛财牟利的情况。对此,我们必须旗帜鲜明:严禁任何社会组织打着扶贫的旗号违规从事牟利敛财活动。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行为加强约束,对打着扶贫旗号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脱贫致富不仅仅是贫困地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政治任务,参与脱贫攻坚也是社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忘扶贫初心、牢记扶贫使命,讲政治、真扶贫、扶真贫。
其次,社会组织要加强自律。各类社会组织都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是社会组织应尽的义务和开展各项活动前提。以扶贫为主要业务的社会组织,严禁打着扶贫旗号从事与扶贫无关的活动,募集的资金、取得的收益应用于扶贫并公告公示。
第三,行业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希望行业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监管。对假借扶贫名义牟利敛财,违法募集、套取资金等行为要严肃予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同时,也要加强工作指导,引导社会组织按照上级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做到精准扶贫。
第四,民政和扶贫部门密切协同。我们民政部门将积极发挥登记管理机关职能,将社会组织利用脱贫攻坚名义违规活动、借机敛财的违法行为作为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各级民政部门要同扶贫办加强联系、密切配合。
第五,加强制度建设。希望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把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行为作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制度性安排。
问题四:促进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处长李长栓:
为落实好省“两办”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办﹝2019﹞13号)精神,有力指导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促进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十七条措施》,对促进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标准和要求:
一是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结构。指导全市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城乡社区加快发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化服务,在项目论证、场地勘验、开办资金等方面简化程序,限时核准审批。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备案和管理。鼓励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整合力量,协调各方,有效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功能。
二是重点打造品牌社会组织。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为抓手,在全市社会组织中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组织机构健全,班子领导能力强,思想理念超前,有培育发展空间的社会组织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每年市级打造10家以上社会公信力强、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社会组织。抓点促面,促进全市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三是建立社会组织孵化体系。按照政府提供办公场地、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的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引入社会资金等方式提供资金保障,今年市级要建设一家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然后依托中心向入驻的初创社会组织提供为期1年的免费办公场地支持和党建咨询、专业培训、项目指导、公益创投等专业化服务,以严格规范的管理带动入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以党建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新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要坚持“三个同步”跟进组建党组织,即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党组织和员工党员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指标,指导推动党组织组建工作。另外,《措施》还在人才培养、党建机制、风险防控、监督手段、民主协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完善,对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