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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6-16    来源: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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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参加人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综合执法局负责人。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列席参加。
        第三条 对本局办理的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等案件,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提交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条 下列案件应提交集体讨论决定:
        (一)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或者营业执照;
        (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三)拟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数额超过2万元的案件;
        (四)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五)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六)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
        )拟给予减轻处罚的;
        )调查处理意见与审核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
        )拟予撤销本局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行政相对人对本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赔偿的案件;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局班子成员认为应当进行集体讨论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对符合集体讨论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提请召开集体讨论会议:
        (一)由案件承办机构向法制机构提出申请,并附案件相关材料。
        (二)法制机构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召开会议条件的,应向局长提请是否召开集体讨论会议。
        (三)经局长批准同意召开的,由法制机构将会议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局领导成员和列席人,参会人员可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必要时,还可借阅案卷。
            属于第四条第()项事项的案件,集体讨论成员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成员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上签名后,交案件承办机构入卷归档。
        第六条 案件集体讨论由局长任主持人,并负责召集会议,局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指派一名班子成员主持会议,集体讨论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七条 参加集体讨论会议的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局长或会议主持人决定。
        第八条 案件讨论以事实为根据,以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内容,围绕主要事实和争议焦点,重点审查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程序、依据和具体内容等,并对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作出决定。非讨论案件是否列严由综合执法局决定。
        集体讨论会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案件承办机构介绍案件的情况,包括立案依据、违法事实、主要证据、程序步骤、处理意见及依据、存在问题或分歧意见等。
        (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根据自身职能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班子成员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其他需要讨论的内容充分发表意见。
        )会议主持人总结各方意见,并由参会成员进行表决。
        )会议主持人按照表决情况宣布集体讨论会议决定。
        集体讨论会议决定应当由参加会议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赞成表决产生,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由会议主持人作出最终决定。 列席人员经主持人同意可以在会议上发表意见,但不享有表决权。
        第九条 集体讨论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办案机构应根据参会人员意见形成《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经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后,作为执行依据,装入案件副卷查阅或复制集体讨论记录的,应经会议主持人批准。 
        第十条 集体讨论成员、列席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擅自泄露会议过程中参会人员发表的意见。 擅自泄露的,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案件承办机构应当执行集体讨论会议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应提交集体讨论会议重新讨论决定。未经集体讨论会议同意擅自改变决定的,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在线网址_S365网络超时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废止。